2024研究生国家奖增加名额的通知

时间:2024-10-29浏览:10

1029日收到了上级关于追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请各位同学积极申报,申报条件同上一次。说明:

1. 上次已经评定公示了的国家奖获得者不做变动,不再参与此次追加名额的评选。

2. 上次的专项奖评定暂停,已经申报专项奖的同学这次可以提交国家奖追加名额的评选。专项奖待国家奖评后再评。

3. 由于时间紧迫,请大家将申报材料于103111:00之前交到力四楼317高进老师处,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通过email发给高老师(gaojing@ustc.edu.cn)。电子版的文件名统一用:学号+姓名+硕士国家奖(申博士的就写博士国家奖),逾期不候。

4. 提交申请材料者要保持联络畅通。请大家互相转告。

 

 

附上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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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转发研究生院相关通知

各院、系(室):

 

为做好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保证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依法依章开展,确保评审质量和评审结果的权威性,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和《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研字〔20212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已注册并在基本学习年限内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评审原则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三、奖励标准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2万元。

四、直博生入学前三年按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三年后按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硕 博连读生自硕士入学起前三年按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三年后按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超出基本学习年限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五、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期间内原则上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六、研究生在基本学习年限内可多次获得国家奖学金, 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使用。

七、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 , 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 一) 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 、 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 二) 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 、 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 三) 当年已毕业的研究生;

( 四) 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 、 保留学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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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 此通知和表格已经转发至所有班级。请大家积极申报。一定要注意研究生院通知中第四项“评审说明”中关于学习年限和“直博生入学前三年按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三年后按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硕博连读生自硕士入学起前三年按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三年后按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等说明。

2. 论文成果必须是已经见刊或者收到正式录用通知。投稿或者审稿状态的成果请勿填入表格。

关于成果使用原则参见全院制定的规则(经过讨论,申报及成果使用原则全学院统一制定如下),列举如下:  

 1)、将研究生所有来自学校、研究生院、学工部、校友会、基金会等部门通知的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除外)分为两个系列:一、中科院系列(自2018年起只有院长奖,朱李月华奖消失)、二 、其它系列(包括研究生国家奖、求是奖、研究生各类专项奖及其它)

2)、同一成果在同一系列中不得重复使用;   

 3)、中科院系列奖学金在整个研究生在校期间不能重复获奖;   

 4)、各类奖学金具体的申报条件根据各类奖学金的要求确定;   

 5)、以上原则若与上级文件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文件原则为准,并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 

 

  大家申报成果时一定要实事求是,不要将成果违反规则使用,请各位同学互相监督, 一旦发现作弊者,将严肃处理。   

  此原则也会应用到后续的所有研究生奖学金评选中。  

 

3. 申报材料请于92411:00之前交到力四楼317高进老师处,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通过email发给高老师(gaojing@ustc.edu.cn)。电子版的文件名统一用:学号+姓名+硕士国家奖(申博士的就写博士国家奖),逾期不候。

 

4. 经过系评审委员会初评后,会选出初评人选进行答辩。申报者请随时关注系主页的通知,手机要打开保持通讯畅通,等待答辩通知,答辩后评审委员会给出最终评审结果。

 

5. 申诉受理

   如果对评审委员会给出的最终评选结果有异议,须书面写明理由,并在公示后48小时内找到评审委员会半数以上(不含半数)的老师签字认可,而后评审委员会考虑接受申诉,并酌情再进行评审研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