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转发研究生院相关通知
各院、系(室):
为做好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保证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依法依章开展,确保评审质量和评审结果的权威性,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和《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研字〔2021〕2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已注册并在基本学习年限内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评审原则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三、奖励标准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2万元。
四、博生入学前三年按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三年后按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硕博连读生自硕士入学起前三年按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三年后按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超出基本学习年限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研究生在基本学习年限内可多次获得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使用。
五、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期间内原则上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六、研究生在基本学习年限内可多次获得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使用。
七、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 一)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 二)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 三)当年已毕业的研究生;
( 四)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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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 此通知和表格已经转发至所有班级。请大家积极申报。一定要注意研究生院通知中第四项“评审说明”中关于学习年限和“直博生入学前三年按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三年后按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硕博连读生自硕士入学起前三年按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三年后按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等说明。
2. 论文成果必须是已经见刊或者收到正式录用通知。投稿或者审稿状态的成果请勿填入表格。
关于成果使用原则参见全院制定的规则(经过讨论,申报及成果使用原则全学院统一制定如下),列举如下:
1)、将研究生所有来自学校、研究生院、学工部、校友会、基金会等部门通知的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除外)分为两个系列:一、中科院系列(自2018年起只有院长奖,朱李月
华奖消失)、二、其它系列(包括研究生国家奖、求是奖、研究生各类专项奖及其它)
2)、同一成果在同一系列中不得重复使用;
3)、中科院系列奖学金在整个研究生在校期间不能重复获奖;
4)、各类奖学金具体的申报条件根据各类奖学金的要求确定;
5)、以上原则若与上级文件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文件原则为准,并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
大家申报成果时一定要实事求是,不要将成果违反规则使用,请各位同学互相监督,一旦发现作弊者,将严肃处理。
此原则也会应用到后续的所有研究生奖学金评选中。
3. 申报材料请于9月27日11:00之前交到力四楼317高进老师处,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通过email发给高老师(gaojing@ustc.edu.cn)。电子版的文件名统一用:学号+姓名+硕士国家奖(申博士的就写博士国家奖),逾期不候。
4. 经过系评审委员会初评后,会选出初评人选进行答辩。申报者请随时关注系主页的通知,手机要打开保持通讯畅通,等待答辩通知,答辩后评审委员会给出最终评审结果。
5. 申诉受理
如果对评审委员会给出的最终评选结果有异议,须书面写明理由,并在公示后48小时内找到评审委员会半数以上(不含半数)的老师签字认可,而后评审委员会考虑接受申诉,并酌情再进行评审研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