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动力专业博士培养方案

时间:2023-04-13浏览:10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能源动力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2020 版)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 模式改革方案>及说明的通知》(学位办〔2018〕15 号)精神和要求,参照《中 国科学技术大学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研字〔2018〕18 号), 制定本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紧密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需求,面向企业(行业)工程实际,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在能源动力工程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组织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组织大科学工程建设与运维管理等能力,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工程技术与管理人才,为培养造就工程技术与管理领军人才奠定基础。 

1.基本素质目标。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服务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和工程伦理规范。 

2.基本知识目标。掌握本工程领域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和工程技术基础知识;熟悉相关工程领域的发展趋势与前沿,掌握相关的人文社科及工程管理知识;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 

3.基本能力目标。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组织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的能力及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具备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


二、招生对象 

能源动力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的招生对象一般应已获得硕士学位,并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 


三、培养领域及培养方向 

  1. 动力工程。(1)可再生能源;(2)化石能源的开采与高效清洁利用;(3)能量转化、储存和传输;(4)先进动力及推进;(5)空间热物理、先进热控及热管理;(6)制冷及低温工程;(7)新型节能技术;(8)核能热工技术;(9)计算热物理与复杂系统动力学;(10)能源环境经济与政策管理;(11)热力光测及细观热力学;(12)力热作用下材料和结构动力学;(13)生物热力学、仿生和智能材料;(14)渗流、湍流、超声速流、多相流和化学反应流;(15)冲 击、爆炸、爆轰动力学;(16)热物理交叉。 

  2. 核能与核技术工程。(1)核能科学与工程;(2)核燃料循环与材料;(3)核技术及应用;(4)辐射防护及环境保护;(5)同步辐射及应用;(6)大科学工程组织与管理。 

  3. 电气工程:(1)电工理论与新技术;(2)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3)电机与电器;(4)强磁场技术;(5)大功率电源技术;(6)自动控制技术;(7)超导技术。


四、培养方式及修业年限 

能源动力工程博士研究生由校企联合培养,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 

学校、企业(行业)联合组建导师组,负责工程博士研究生的指导与培养。通过“双导师制”或“导师组”具体实施工程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计划确定、培养进度考核、学位论文评审和答辩等工作。其中,实践导师的遴选和管理遵照《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导师遴选管理办法》执行。 

工程博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3-4年,最长不超过8年。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工程博士课程由通修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开放实践课、前沿课程组成,实行学分制,总计16个学分。 

1.通修课程(4学分)。

包括政治和外语。外语教学强调语言应用能力的培养,使工程博士具备与国外相关行业技术或管理人员沟通交流的能力。 

2.专业基础课程(不少于6学分)。

专业基础课采取模块化设计,打破学科界限、注重学科交叉,博士研究生根据本行业的实际需要以及专业方向选择合适的模块进行课程学习。 

3.开放实践课(不少于3学分)。

由企业(行业)和学校综合考虑工程博士专业方向、产业行业需求和重大工程项目中的实际问题等共同为学生开设。课程结束时要求工程博士做与自己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报告,并形成书面报告。 

4.前沿课程(不少于 3 学分)。

课程教学中应结合学生的实际需求,积极开设科学与技术前沿讲座,拓宽学生在工程科学与技术领域的国际化视野。博士研究生选修本类别培养方案以外的博士研究生前沿课程,经导师签字同意,所获学分可认作前沿课程学分。 

5.必修环节。包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学术报告环节。

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时间由导师根据研究生工作进度情况确定,一般应在培养阶段的第二或第三学期内完成;开题报告评审小组由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专家组成,人数不少于 5 人(其中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博士生导师不少于 3 人);达到或超过三分之二的评审专家同意通过,可认定其开题报告通过。 

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听取不少于 18 场次的学术报告会。研究生参加学术报告需经报告会组织单位的认定和培养单位的认可,具体要求参见培养单位的相关规定。 


各领域课程设置及学分具体要求如下。 

1.动力工程。 

表 1 动力工程领域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2.核能与核技术工程。

表 2 核能与核技术工程领域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3.电气工程。 

表 3 电气工程工程领域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六、学位论文

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完成学位论文。 

1.论文选题。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论文选题应来自相关工程领域的重大、重点工程项目,并具有重要的工程应用价值。 

2.研究内容。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论文内容应与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问题、实现企业技术进步和推动产业升级紧密结合,可以是工程新技术研究、重大工程设计、新产品或新装置研制等。 

3.成果形式。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论文应做出创造性成果,成果形式包括学术论文、发明专利、行业标准、科技奖励等。成果应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并在攻读学位期间取得。 

工程博士研究生完成开题报告中预期的研究任务后,应在导师指导下将研究内容、研究思路及研究成果按照《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书写成工程博士学位论文。 


七、学位论文评审与答辩 

对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论文应评价其学术水平、技术创新水平与社会经济效益,并着重评价其创新性和实用性。 

具体要求遵照《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博士研究生授予学位实施细则》执行。 


八、学位授予 

遵照《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博士研究生授予学位实施细则》执行。 


九、其他 

本培养方案经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工程类专业学位学位分委员会工作会议审议通过,自 2020 级能源动力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始施行。


(培养计划下载:能源动力专业博士培养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