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做好2017届学生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请各院(系)根据2016-2017学年教学计划的安排认真组织开展毕业论文开题工作。
各院(系)应组织召开具有中级职称以上教师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会议,明确本科毕业论文选题的基本要求。学生与指导老师原则上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学生根据导师课题,进行初步文献调研后,上网填写提交毕业论文(设计)申请,导师审核确认,院系审核通过后,学生则可以进行毕业论文(设计)课题研究工作。教务系统开题申请提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24日。截止日前必须在教务系统上完成开题申请提交、导师审核通过和院系审核通过等环节。
为确保论文质量,每位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指导人数不超过3人,每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指导人数不超过6人,每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指导人数不超过8人,且每个学生所做的课题不同。
从2017年开始,毕业论文成绩记载,优秀论文(A-以上)比例,控制在答辩院系参加答辩人数的30%以内;及格论文(D+以下)比例,控制在答辩院系参加答辩人数的10%以上。
请通知所有毕业班学生,从2017年开始,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答辩资格!
1、毕业论文重合率≥20%或字数低于一万字的;
2、实验型毕业论文课题没有原始实验记录本的;
3、没有按时提交开题申请、中期检查或结题答辩申请的。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6/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