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直属单位,机关各部、处、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33号)精神,现将2013年“五一”放假安排通知如下: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公休,共3天。4月27日(星期六)、4月28日(星期日)上班。
本科生和研究生课程安排如下:4月27日(星期六)上4月29日(星期一)的课程,4月28日(星期日)上4月30日(星期二)的课程,原安排在4月27日(星期六)、28日(星期日)的本科生课程调至4月29日(星期一)、30日(星期二)进行,原安排在4月27日(星期六)、4月28日(星期日)的研究生课程停上。
节日期间,各单位要认真安排好值班工作,保证联系畅通;同时,要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工作,注意防火、防盗。师生外出应注意安全,并同各自所在单位保持联络畅通。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1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