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办理有关就业证明材料的通知

时间:2010-10-13浏览:309

各学院(单位)及广大毕业生: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提供优质服务,及时、准确地为毕业生出具就业过程中所需各类证明材料(包括各类证书复印件盖章),现将办理有关就业证明材料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毕业生就业过程中涉及到的需要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各类证明材料或各类证书复印件,均先由毕业生所在院系审核并签章。
二、办理流程
  1. 请毕业生根据需要,填写《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用印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用印申请表”),表格可从就业指导信息系统www.job.ustc.edu.cn “
    文档下载”中下载;
  2. 毕业生持“用印申请表”、需盖章的材料、有关证书原件等到所在院系审核
  3. 院系对毕业生提供的各类证书复印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或根据实际情况出具毕业生就业所需证明,并在“用印申请表”中“院系审核意见”栏签字盖章;
  4. 毕业生持院系签章后的“用印申请表”和需盖章的材料到校就业指导办公室审核并签章。

  附件:《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用印申请表》

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办公室

2010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