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选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重点科研机构、直属单位、附属医院,机关各部门:
根据中国科学院科发前函字〔2023〕 1号《中国科学院前沿科学与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国科学院各类研究生奖学金初选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自即日启动中国科学院院长奖学金初选工作。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须为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且目前正常在校就读;
(二)此前曾获中国科学院院长奖学金的研究生,此次不能重复申报;
(三)今年6月及以后毕业的研究生有资格申报。
二、评选组织
各单位请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国科学院院长奖”评审细则》(2016年修订稿,附件1),严格按照《2023年度中国科学院院长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2)分别组织本单位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
三、材料报送
各单位将本单位评选结果公示一周后,向学生工作处报送候选研究生的《中国科学院院长奖学金申报表》(附件3),同时报送《中国科学院院长奖学金评选、推荐排序表》(附件4),《中国科学院院长奖学金评选情况说明》(附件5)。上述材料均需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内容必须完全一致。电子版中涉及签名处,均须录入对应人名;纸质版中涉及签名处均须签字。
中科院要求院长奖申报在中国科学院智慧教育系统(网址:http://www.iedu.cas.cn/)中的奖项管理系统进行。校级评审结果公布后,各单位需认真组织获奖候选人完成系统申报流程:学生本人申请、导师审核、培养单位推荐。
联系人:陈晓雅,电话:63602564,电子邮件:jxj@us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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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等资料下载地址
http://xgyth.ustc.edu.cn/usp/home/uploadfile/637304913652120123/638146563147052115.rar
自2018年起,朱李月华奖学金没有了,原因未知。
说明:
1. 此通知和其他文件已经转发至所有班级。请大家积极申报。
2. 论文成果必须是已经见刊或者收到正式录用通知,投稿或者审稿状态的成果请勿填入表格。关于成果使用原则,列举如下:
研究生申报及成果使用原则:
经过讨论,申报及成果使用原则全学院统一制定如下(试行):
1)、将研究生所有来自学校、研究生院、学工部、校友会、基金会等部门通知的奖学金(学业奖学金除外)分为两个系列:一、中科院系列(自2018年起只有院长奖,朱李月华奖消失)、二、其它系列(包括研究生国家奖、求是奖、研究生各类专项奖及其它)
2)、同一成果在同一系列中不得重复使用;
3)、中科院系列奖学金在整个研究生在校期间不能重复获奖;
4)、各类奖学金具体的申报条件根据各类奖学金的要求确定;
5)、以上原则若与上级文件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文件原则为准,并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
请尤其注意,我们制定细则时,尤其是成果是否能重复使用的细则时,都是遵循上级文件和学院情况来制定的,如果上级文件有变化或者学院情况有变,细则就会随之 更改。举例来说,目前来说,9月份学期国家奖的文件中还没有提及获得“中科院院长奖”不能复用,如果9月份国家奖文件变了,说不能复用,我们的细则也会更改,成果也就
不能复用了。
大家申报成果时一定要实事求是,不要将成果违反规则使用,请各位同学互相监督,一旦发现作弊者,将严肃处理。
此原则也会应用到后续的所有研究生奖学金评选中。
3. 请各位申请同学将电子版的申请表和申报材料于3月29日10:00之前通过email发给高老师gaojing@ustc.edu.cn,逾期不候。电子版文件名统一为:学号+姓名+院长奖。纸质版送到力学四楼317室,交给高老师。
4. 申报者请随时关注系主页的通知,手机要打开保持通讯畅通。随后系评审委员会将出评出候选人送交学院,全学院再选出7名候选人提交学校,学校再进行差额评选。
5. 申诉受理
如果对评审委员会给出的评选结果有异议,须书面写明理由,并在公示后48小时内找到评审委员会半数以上(不含半数)的老师签字认可,而后评审委员会考虑接受申诉,并酌情再进行评审研判。